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201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25浏览次数:77

 

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从即日起,对外发布2011年度开放课题指南,指南内容见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http://mmw.seu.edu.cn/partershow.asp?id=17)。

开放课题起止时间两年2011.01.01-2012.12.31,此次支持以下四个研究方向的各类课题:基础电磁理论与计算电磁学毫米波亚毫米波理论与技术无线通信射频与天线技术和交叉学科理论与技术每个课题最大支持额度为10万元。另外,特别在基础电磁理论与计算电磁学毫米波亚毫米波理论与技术这两个研究方向,分别再各支持一个重点开放基金课题,每课题支持额度为各为30万元。

课题申请者从网上下载“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http://mmw.seu.edu.cn/partershow.asp?id=16)并按要求填写,在2010810之前,将word格式的申请书通过E-mail发给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 mmwcjm@seu.edu.cn ),并同时寄达纸质申请书原件两份,过期不候。(注:已在本实验室申请开放课题未结题者,本次不可申请。)

开放课题的管理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并以适当的方式征求学术委员会意见,申请书经评审通过后,本室将用电子邮件通知评审结果。申请者来本实验室研究,视为客座研究人员。课题每年需要进行年度研究进展小结,课题到期结题,须写结题报告并验收。

课题基金的开支范围:(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零星材料购置费,小型仪器租用费,图书资料费);(2)课题的调研费及学术活动费;(3)客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4)使用实验室内部公用设施应交纳的维护费;(5)水电费;(6)购置设备费等。开放课题经费是国库专项经费额度,不得用于有工资性收入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及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接受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基金资助的课题,在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科研成果时,依照科技部有关文件精神,作者单位名称应直接在论文题目下,并署名“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 如果作者同属于两个单位,单位名称的排列顺序原则上应与对该工作资助强度或工作量和贡献大小的顺序相同。本实验室的中文名称: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illimeter Waves,论文作者单位标注可参考以下示例:

 

毫米波自差频CW系统发射漏波信号对接收灵敏度的影响

蒋晓敏

北京XX大学,100081 北京,  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210096  南京

 

 

                                              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