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2010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发布者:朱枫发布时间:2009-09-22浏览次数:67

 

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0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从即日起,对外发布2010年度开放课题指南,指南内容见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http://radio.seu.edu.cn/mmw/partershow.asp?id=14)。

开放课题起止时间为两年(2010-2012),本年度每项开放课题最大支持经费为10万元人民币。课题申请者从网上下载“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网址:http://radio.seu.edu.cn/mmw/partershow.asp?id=15)并按要求填写,在2009年11月20日之前,将pdf格式的申请书通过E-mail发给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 mmwcjm@seu.edu.cn ),过期不候。申请书上的申请者个人签名和单位盖章请用电子扫描图(页),合成在PDF文件中,并成一份完整的申请书。(注:已在本实验室申请开放课题且未结题者,本次不可申请。)

开放课题的管理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并以适当的方式征求学术委员会意见,申请书经评审通过后,本室将用电子邮件通知评审结果。申请者来本实验室研究,视为客座研究人员。课题每年需要进行年度研究进展小结,课题到期结题,须写结题报告并验收。

课题基金的开支范围:(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零星材料购置费,小型仪器租用费,图书资料费);(2)课题的调研费及学术活动费;(3)客坐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4)使用实验室内部公用设施应交纳的维护费;(5)水电费。开放课题经费是国库专项经费额度,依托单位不可以提取管理费;不得用于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及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过期后,国库财务系统将自动将其归零,不能继续使用。

接受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基金资助的课题,在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科研成果时,依照科技部有关文件精神,作者单位名称应直接在论文题目下,并署名“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 如果作者同属于两个单位,单位名称的排列顺序原则上应和对该工作资助强度或工作量和贡献大小的顺序相同。本实验室的中文名称: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illimeter Waves,论文作者单位标注可参考以下示例:

 

聚丁二炔Langmuir-Blodgett薄膜的光声谱的研究

江月松

北京理工大学光电系,100081 北京,  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210096  南京

    

附:2010年开放课题申请书(空)-1.doc

                                  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

                                     2009年9月20日